一、当前麻类科技的现状分析
麻类作物特点:种植面积较少(小作物);主要用作纺织原料,但占纺织原料的比重很小;主要用于出口创汇(创汇农业);在全国有一定生产规模并产生较大效益的麻类作物有苎麻、亚麻、黄红麻、大麻、罗布麻等。
1麻类基础研究相对较薄弱:我国麻类作物,特别是苎麻的科学研究水平居世界领先水平,但相对于水稻、棉花等大宗作物的研究来说,麻类作物还有许多研究空白,需要探索研究。
2麻类生产中急待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尚未取得突破:种子的纯化问题;机械化收获问题(脱叶、机械剥制、脱胶及纺织性能)。
3麻类科技立项难,经费投入少,且主要是政府拨款:在麻类主产区有一定科技投入,主要是向政府申请立项资助。
4麻类科技力量分散,承担的国家级项目少:从事麻类研究的单位和人员不多,且比较分散;麻类科技国家级立项很少,例如全国每年承担的麻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仅1-3项而已。
5麻类原料生产与加工的科技人员缺乏交流:这常常导致麻类育种目标的盲目性与片面性。例如原麻的纤维支数是否是决定纤维品质或纺织性能的唯一指标?是否应将原麻胶质或纺织性能的其它指标列入苎麻育种目标中?
二、加入WTO后麻类科技发展可能出现的新特点
1麻类科技的市场运作模式将逐步建立起来:我国麻类生产基本靠市场调节,将来的麻类科技投入可能也将市场化:市场行情好、经济效益高,麻类科技投入就多,反之,则少;企业资本、民间资本及风险资本的进入,将加速麻类科技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2麻类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贡献率将进一步提高:随着一大批高新技术、科技成果、简便实用技术在麻类生产上的应用,将进一步提高麻类科技在麻类生产中的贡献率。
3科技项目立项及经费来源将呈现多元化:政府拨款可能减少,而企业拨款将增加;上市公司、经济实体、民间资本,以及风险资本都可能加大对麻类科技特别是麻类高科技的投入。
4麻类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和推广应用将得到加强:国家将采取措施加强麻类作物新品种、科技新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的保护,加大麻类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,以期在生产上产生经济效益。
三、加入WTO后麻类科技应采取的对策
1多渠道申请立项,争取科技经费;
2借鉴大宗作物成功经验,开展多学科协作攻关;
3组织兄弟单位联合申报国家级大型项目;
4紧密联系生产实际,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科技问题;
5通过试验研究,组装配套为简便、实用技术在生产上应用;
6兄弟单位及其人员要加强信息交流、协作与相互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