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文章

热门文章

  • 麻类纺织产品开发的重点
  • 麻类纺织产品开发的重点
  • 江西苎麻纺织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麻类纺织产品开发的重点
  • 壮龄苎麻高产优质栽培配套技
  • 新植苎麻高产优质栽培配套技
  • 对我国加入WTO后麻类科技发
  • 苎麻优质高产栽培技术
  • 江西苎麻纺织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发挥资源优势,大兴苎麻产业
  • 黄、洋(红)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——烘箱法


    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      本标准规定了用烘箱法测定黄、洋(红)麻纤维回潮率的试验方法。
     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烘箱法测定黄、洋(红)麻纤维的回潮率。
      2 引用标准
      GB/T 12411.1黄、洋(红)麻纤维试验取样方法
      3 术语
      3.1 恒重
      纺织材料、纺织品试样经过处理,相隔一定时间,前后两次称重差异不超过规定范围时的质量。
      3.2 回潮率
      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纺织材料、纺织品的含湿量。以试样的湿重与干重的差数对干重的百分率表示。
      3.5 湿重
      纺织材料、纺织品含有水分时的质量。
      3.4 干重
      纺织材料、纺织品经一定方法除去水分后的质量。
      4 原理
     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,置于一定温度的电热烘箱内烘验,使试样中的水分蒸发,直至试样达到恒重。从原始质量和烘干质量的差异计算出回潮率。
      5 仪器和工具
      5.1 天平:称量200 g,分度值10 mg。
      5.2 烘箱:附装有天平,能进行箱内称重和恒温控制装置的热风式烘箱,温度控制范围50~150℃,灵敏度±l℃。
      6 试验试样
      按照GB/T 12411.1规定进行取样。
      7 试验方法
      7.1 试验试样准备
      将采取之试验样品,在每绞中立即称取50 g左右并记录。自取批样至称样,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 h。
      7.2 烘验
      7.2.1 采用箱内称重法。
      7.2.2 烘验方法:
      开启烘箱电源,待箱内温度升至105~110℃时,将试样逐个置于烘箱的吊篮内,待箱内温度回升至规定温度时,记录时间。烘至100 min,关闭电源,停1 min进行第一次称量,做好记录,称毕,复开电源。待箱内温度回升至规定温度后续烘15 min,再按上述要求进行第二次称量。直至前后两次质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质量的0.05%时,则后一次质量视为恒量。
      8 计算方法
      8.1 回潮率
      回潮率按下式计算:


      附加说明:
     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。
      本标准由浙江省纤维检验所、浙江麻纺织厂负责起草。
   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春梅、韩佩佩、龚飚、钱立珍、杜关夫。

  • 【作者】null
  • 【时间】2006年08月28日
  • 【信息来源】null
  • 【编辑】null
  • 【点击】
  • 【字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