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以黄麻、洋麻为主要原料的机制黄麻麻纱、线(以下简称麻纱、线)。
2 麻纱、线验收时,以50包为一验收单元,如一次验收数量不足50包时,仍作为一验收单元。以一验收单元为一处理单位。如供需双方另有合约者,按合约执行。
3 麻纱、线验收时,每一验收单元随机抽取五包,每包抽取供物理指标检验的麻纱、线为六绞(球、筒),其中用二绞(球、筒)来进行检验,另四绞(球、筒)作复试备样,每包抽取供外观疵点检验用麻纱、线为十绞(球、筒)。
4 麻纱、线验收时,应按GB 2701-87《黄麻麻纱、线试验方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5 麻纱、线验收时,其外观疵点不符合品等率超过4%以上,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。
6 麻纱、线的物理指标检验结果低于原等级时,得复验一次,复验试样应加倍,并以复验结果为最终结果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浙江麻纺厂归口并负责起草。